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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正值森林高火險期 上山引發火災過火30畝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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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黑山森林火災,5名登山者死亡。發生在3月22日的這起慘劇,足以讓人提高警惕加強森林防火意識。目前,我市正處於第二個森林高火險期。清明節將至,又一個森林高火險期來臨,安全祭祀不僅僅是個倡議,而是以生命為代價的警示。“森林火災一旦發生,是很難撲救的。對於引火者來說,也是後悔莫及的。” 森林公安的工作人員這樣告訴記者。如有購房問題可咨詢400-606-6969轉211

??雖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但總有人以身試法。記者從大連森林公安局瞭解到,2014年清明節期間,我市共查破各類涉林火案件18起。其中刑事案件5起、治安案件4起、林業行政案件9起;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審4人,行政拘留4人,行政罰款9人。據悉,上山引發森林火災過火面積30畝以上,或致人重傷、死亡,將被刑事拘留。

??當前正是我市森林高火險期

??今年的森林防火形勢嚴峻。記者日前從大連市森林公安局瞭解到,每年的10月15日至下一年的5月31日都是森林防火期。目前,我市正處於森林高火險期。去年夏天,我市遭遇近年來少有的嚴重幹旱,直到入秋幹燥天氣仍未得到緩解。因此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下令,全市提前進入森林防火期,較之以往提前瞭20天。

??根據國傢《森林防火條例》,森林防火期內,禁止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而《遼寧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也有規定,森林防火期間禁止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地燒荒、燒果樹枝和野外吸煙、生活取暖、野炊、燃放煙花爆竹以及上墳燒紙、燒香,違規者將受到行政處罰。

??城市街道廣場燒紙18年屢禁不止

??有法不依,不光出現在森林防火期內的野外用火,在城區,至今依然有違規燒紙的不文明行為。

??記者瞭解到,我市早在1997年就印發過《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市內四區公共場所燒紙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中明確:市政府決定禁止在城市街道、廣場等公共場所燒紙。違者由市區城建部門依照《大連市城市衛生管理條例》規定予以處罰,並責令當事人自行清除其焚燒的紙灰;情節嚴重有重大火災隱患或阻礙公務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予以處罰。

??《通告》頒佈18年來,我們發現街頭苗栗信貸借貸信貸年息地政士信貸年息借貸增貸轉貸燒紙的現象雖有所控制,但仍然難以制止,成為城市文明的一個污點。

??新聞鏈接

??兩個森林高火險期

??在大連,森林防火期通常有兩個森林高火險期。一個是臘月二十至正月二十,這期間正值春節,放鞭炮、放燈等民俗,帶來瞭很多火災隱患;第二個是3月15日至5 月15日,這段時間是清明祭祀高峰,同時也是踏青時節和農民燒茬子的時節,野外用火非常普遍。目前我市正處於第二個森林高火險期。

??典型案例

??一起起教訓歷歷在目。

??2014年4月3日11時,西崗區居民韓某到甘井子區砬山祖墳前上墳燒紙,引發森林火災,過火林地面積約40餘畝,被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4年4月5日10時30分,莊河市居民王某到普蘭店石山上墳燒紙,引發森林火災,過火林地面積約10畝,被行政罰款3000元。

??2014年4月6日14時35分,旅順口區居民徐某到鐵山街道金傢村後山祖墳前上墳燒紙,引發森林火災,過火林地面積5畝,被行政罰款3000元……





新聞來源http://dl.house.sina.com.cn/news/2015-03-24/091559859416832155876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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